织明第二十七章 为大将军身前挡刀
其实在明朝也有军功爵位制度除了斩首敌人头颅的首功之外还有诸如奇功、头功、次功等等。
可自大明中期以后因为滥报、冒报军功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朝廷无奈之下也只得转回之前并不怎么看重的“首功”。
首功相对于奇功、头功、次功来讲最为简单明了且其作弊弄假的难度也最高毕竟敌人的首级那可是真材实料做不得半点假。
可如此一来其弊端也逐渐完全凸显了出来首先就体现在公平上。
两军对垒结阵而战可不是地痞无赖的斗殴打群架大军与敌人激烈搏战之际对将士们的组织纪律性与协作配合极为看重。
要知道敌人明明是全体官兵通力配合一起流血流汗才杀死的凭什么论功劳的时候就得让得到敌人首级的独享呢? 这种突出首功的记功方式很容易让将士们的注意力从杀敌转移到割取首级上。
正所谓“仗打得好不如首级抢得好”! 基于此久而久之战场上必然会出现许多出工不出力眼睛只盯着敌人的脑袋一旦有敌人被砍翻在地立刻便一拥而上争抢人头首级以邀功为此甚至不惜自相残杀。
然而更严重的还不止于此他们一旦开始争抢敌人的首级必会导致己方军阵的混乱从而使士兵们失去组织性。
大军鏖战之际一旦阵型混乱起来基本就只有溃败这一个结局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无论是曾经横行一时的倭寇还是北虏鞑子、东虏建奴甚至是闯献等流寇常常利用明军的这个弱点用死尸、落单小股士兵或者抛弃些金银细软等来诱使明军主动乱了自家军阵后再行反杀一举击败明军。
其次便是这种以斩获敌人“首级”来论军功还会诱发一种极端的恶行——“杀良冒功”! 因为敌人的首级就是军功至于这首级是怎么来的、是从哪里砍来的却难以被真正有效的监管到位。
所以就产生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敌人和平民百姓相比谁的脑袋更容易获取呢? 答案是极其残酷的——自然平民百姓的反抗更为弱小——首级也更易于获得。
正是因为首功制度的种种弊端那些坐镇守卫一方的朝廷大将们都悄悄将“首级论功”的制度进行了修改。
既不再单以首级论军功! 虽然各位大将们向朝廷请功时候还是以首级多寡为主来报功但在战场之上却都严厉禁止麾下将士私自割取敌人的首级敢犯者大概率会被格杀当场。
他们如此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战场纪律以提高自己军队的组织性与战阵的严密性不给敌人创造突破己方军阵的机会。
那么他们的军功又是怎么算的呢? 就是再次回到了“战功制”上面以小队为单位根据各队的实际战斗表现进行判定来分发斩获的敌军首级。
战场之上表现不佳的自己是不分给首级甚至还是给予一些惩处而那些表现优异的则多分敌人首级然后各小队再以吃大锅饭的方式平分首级封赏。
其实张诚自打出镇宣镇北路地方后就开始在自己的军中如此执行每次临战斩获的敌人首级只是用力向上官和朝廷表功之用。
而在他的军中则是按照各队、局、司、部的战场上的综合表现来核定各营各部每战的功绩。
张诚在战前都会给各部下达明确的军事任务并非是像其他将领那样只是笼统的下达军令所以宣府军这边也就能更好地考核各营各部的战场表现结合既定任务完成情况来核定功绩。
而立功之后的奖赏除了升职、赏银、赏田地、赏宅院、免税、免徭役等等之外张诚还依着秦朝时的规矩增加了一些如抵罪、赎罪的赏赐以及记功折罪的规定。
升职、赏银、赏田地等等都好说抵罪便是可以用所获军功折抵自己所犯罪过;赎罪就是以自己获得的军功帮助自己父母、兄弟、姐妹等等赎罪免罚。
而记功折罪就显得有些特别其意就是将自己的军功记入名册暂时不领封赏以为今后折抵罪过时使用比较类似于存钱在银行的感觉。
这一系列的军功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宣府军将士想要获取军功的热情但光靠奖赏激励终究难以维持长久。
在宣府军中与军功赏相对应的便是处罚制度张诚对于麾下的要求更是严苛虽然平时不欠军饷且吃得也比别镇兵马为好三日内必有肉但军规军纪也比别镇更为严格。
正是在张诚一手大方封赏一手大棒惩罚的制度之下再加上装备精良操练有素才使他所率领的宣府军成为了大明第一强军。
而今他更发现自己治下的军民百姓们都以成为自己麾下一名战士为荣甚至哪一户中有男丁在永宁伯麾下当兵都是他们炫耀的资本。
不止民间对官兵的看法改变由最初的鄙视转换成了如今的仰望就连宣府军内的那些英雄也被战士们所崇拜成为他们争相仿效的对象并暗暗发誓下一次自己也要拼力杀敌争一枚勋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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